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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中学生医保是居民医保吗怎么报销

合肥医保网上办事大厅-合肥医保电脑系统登录流程

合肥中学生医保是居民医保。

合肥中学生医保的报销流程如下:

1、就医时,持有学生医保卡(或社保卡/健康卡)主动告知医生或医院前台,以便人家根据医保政策开具符合报销条件的医疗收据和处方。

2、在到达医院后,需要登录合肥市医保网上结算平台,根据系统提示进行操作,医院工作人员可以协助办理。

3、报销时,将回执单、门诊处方或住院费用清单、费用明细清单、原件及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提交至所在学校的医保专业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经过医保局审批即可完成报销。

合肥中学生医保是居民医保针对问题扩展如下:

1、合肥中学生医保是针对在校中学生的医疗保险制度,它是为了保障中学生在疾病或意外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有效的医疗救治。

2、这种医保制度与居民医保制度相似,都是为了提高公众的医疗保障水平。

综上所述,合肥中学生医保是居民医保的一部分,它为在校中学生提供了基本的医疗保障。为了更好地享受医保待遇,需要了解并遵守相关政策,及时参保并妥善保存医疗凭证。同时,关注医保政策的动态和完善,提高健康意识,预防疾病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给予补贴。

第二十八条

规定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规定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2022合肥居民医保报销比例:普通住院达到起付线,一级医院、二级医院、医院、省属医院住院治疗的,分别为90%、85%、80%、75%;普通住院医疗费用实行保底报销,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按45%比例报销;其他。

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合肥城乡居民医保本地报销流程,直接刷社保卡结账。异地报销流程要先在网上备案,再选定点医院,最后持社保卡就医。

住院费用联网结算:

参保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出示本人的社保卡,并按医院的规定预付押金。出院时,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其余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院按规定结算。

一、异地报销流程:

1:先备案

登录“安徽政务服务网”实名认证后,进入“合肥分厅”,找到异地就医备案对应的事项。按照流程操作、

2选定点:

大家想去哪家医院看病,直接在备案中提交的就医地里,选择这家医院就行了。

3持卡就医,备案提交之后,等查询到备案结果,就可以带着社保卡直接去外地看病直接刷卡。

二、“异地就医”办理人群: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指退休后在异地定居并且户籍迁入定居地的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指异地居住生活人员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指用人单位派驻异地工作人员

异地转诊人员——指符合参保地转诊规定的人员

如果符合以上任意一条件,即可申请办理“异地就医”。

法律依据

《关于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意见》

二、整合基本制度政策

(一)统一覆盖范围。

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农民工和灵活就业人员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困难的可按照当地规定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各地要完善参保方式,促进应保尽保,避免重复参保。

(二)统一筹资政策。

坚持多渠道筹资,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补助相结合为主的筹资方式,鼓励集体、单位或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给予扶持或资助。各地要统筹考虑城乡居民医保与大病保险保障需求,按照基金收支平衡的原则,合理确定城乡统一的筹资标准。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个人缴费标准差距较大的地区,可取差别缴费的办法,利用2-3年时间逐步过渡。整合后的实际人均筹资和个人缴费不得低于现有水平。

完善筹资动态调整机制。在精算平衡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各方承受能力相适应的稳定筹资机制。逐步建立个人缴费标准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相衔接的机制。合理划分与个人的筹资责任,在提高补助标准的同时,适当提高个人缴费比重。

(三)统一保障待遇。

遵循保障适度、收支平衡的原则,均衡城乡保障待遇,逐步统一保障范围和支付标准,为参保人员提供公平的基本医疗保障。妥善处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做好过渡与衔接。乡居民医保基金主要用于支付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和门诊医药费用。稳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进一步完善门诊统筹,逐步提高门诊保障水平。逐步缩小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与实际支付比例间的差距。

(四)统一医保目录。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药品目录和医疗服务项目目录,明确药品和医疗服务支付范围。各省(区、市)要按照国家基本医保用药管理和基本药物制度有关规定,遵循临床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技术适宜、基金可承受的原则,在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目录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参保人员需求变化进行调整,有增有减、有控有扩,做到种类基本齐全、结构总体合理。完善医保目录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动态调整。

(五)统一定点管理。

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定点机构管理办法,强化定点服务协议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和动态的准入退出机制。对非公立医疗机构与公立医疗机构实行同等的定点管理政策。原则上由统筹地区管理机构负责定点机构的准入、退出和监管,省级管理机构负责制订定点机构的准入原则和管理办法,并重点加强对统筹区域外的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的指导与监督。

(六)统一基金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执行国家统一的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基金预决算管理制度。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基金独立核算、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挤占挪用。结合基金预算管理全面推进付费总额控制。基金使用遵循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确保应支付费用及时足额拨付,合理控制基金当年结余率和累计结余率。建立健全基金运行风险预警机制,防范基金风险,提高使用效率。强化基金内部审计和外部监督,坚持基金收支运行情况信息公开和参保人员就医结算信息公示制度,加强社会监督、民主监督和舆论监督。

合肥市慢病卡报销最新政策

特殊病门诊管理办法》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有效期3年

我们一起来看吧~

慢特病(63个病种)可登录合肥市医保局或者“合肥医保”微信公众号查询。

点击下图可查看

门诊慢特病支付限额及待遇期限

↓↓

慢(特殊病)门诊待遇

申请步骤

和流程

微信关注“合肥医保”公众号,点击右下角服务大厅,弹出选项后,选择服务大厅选项。

打开后,登录个人信息,详见下图,点击序号1的红色框,输入个人姓名及号。完成实名认证后返回,再回到此页面,点击页面中的定位标识暂无,选择参保地。

完善个人信息,其中有*标识为必填项

按照红色说明字体,补充备案材料,上传信息。补充完成后点击上图中“提交”按钮,即完成申请流程。

城乡参保居民达不到慢特病申请标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可纳入高血压、糖尿病(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附《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慢、

特殊病门诊管理办法》全文

(滑动查看全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慢、特殊病(以下简称慢特病)门诊管理,保障参保人员慢特病门诊医疗需求,切实减轻患者门诊医疗负担,引导参保人员合理选择门诊治疗,提高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效率,根据《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殊病管理办法(试行)》(皖医保秘〔2020〕132号)、《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合肥市令第213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的慢特病门诊管理和待遇支付。

第二章 病种认定

第三条 门诊慢特病病种范围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目录》(皖医保秘〔2021〕36号,以下简称《病种目录》)规定执行。市医保部门根据疾病谱变化、参保人员医疗保障需求、医保基金收支情况,适时向省医保部门提出病种调整意见。各县(市)医保部门不得自行调整慢特病病种。

第四条 门诊慢特病认定标准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认定标准》(以下简称《认定标准》)规定执行。

第五条 各级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本地门诊慢特病申请受理、组织临床专家开展认定和认定结果反馈工作。临床专家以疾病诊断、特征性检查结果等客观材料为依据,按照《认定标准》和疾病治疗需要开展门诊慢特病认定工作。门诊慢特病认定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主动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

第六条 门诊慢特病按下列程序申请:

(一)申请。参保人员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提交《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申请表》(附件3),门诊治疗的提供相关门诊病历、检查报告单以及与认定标准对应的药品单据,住院治疗的提供出院记录(疾病诊断材料)等材料。参保人员也可以通过医保网上服务平台提出申请,按步骤指引提交相关材料。

(二)认定。医保经办机构组织临床专家开展认定,参加认定的专家,应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申请材料齐全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认定。

(三)结果查询。参保人员可以通过合肥医保网上服务平台查询认定结果。通过认定的,自认定次日起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不符合条件的,医保经办机构应及时通知参保人员。

第三章 支付范围

第七条 慢特病门诊用药按照《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用药目录》(以下简称《用药目录》)规定执行。《用药目录》内药品的限定支付范围、乙类先付比例等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规定一致。

第八条 在省慢特病门诊诊疗项目、医用耗材等目录制定实施前,门诊慢特病必需的治疗、检查和医用材料等费用,按基本医保规定纳入门诊慢特病支付范围。超用药目录、与该病种无关的治疗、检查和材料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第四章 保障待遇

第九条 参保人员(单纯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的参保居民除外)在定点医药机构发生符合规定的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按下列规定执行:

(一)起付标准。比照年度就诊最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医保起付标准执行,一个年度计算一次起付标准。申请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不满12个月的,按实际享受待遇月数计算确定起付标准和支付限额。家庭医生签约患者定点在基层医疗机构的,免除起付标准。

(二)支付比例。比照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支付比例执行。

(三)支付限额。按病种设定慢特病门诊年度支付限额。同一病种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分别设定限额,不同时享受(附件1);同时患多种慢特病的,以支付限额最高的病种为基数,每增加一个病种,按照增加病种限额的60%增加支付额度;关联病种(附件2)按30%增加支付额度。

参保人员因所患慢特病病情变化住院治疗的,不重复享受住院和慢特病门诊待遇。

第十条 参保居民单纯患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的,按照《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和健康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合医保发〔2021〕1号)规定执行。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的居民,可以退出慢特病门诊管理,直接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第十一条 下列人员给予倾斜保障:

(一)参保职工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期)、肾移植抗排异治疗病种不设门诊起付标准,使用相关医用材料和乙类药品不计算个人先付费用。

(二)精神障碍病种不设门诊起付标准。

第十二条 慢特病门诊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费用可累计计入大病保险范围,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的费用,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保障。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个人承担的部分,符合医疗救助条件的,按规定予以救助。

第五章 服务管理

第十三条 慢特病门诊实行定点管理,参保人员原则上选择1家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治疗医疗机构。部分确需使用谈判药治疗的慢特病,按谈判药使用规定备案后,可以选择1家谈判药定点药店作为定点服务机构,发生的购药费用,与在定点医疗机构的慢特病门诊费用合并计算,起付线、支付比例按定点医院住院医保支付标准执行,年度支付限额不变。1个年度内,参保人员可以变更1次慢特病门诊定点医疗机构。

第十四条 对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稳定需要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疾病,在遵循医嘱条件下,一次处方药量可延长至3个月。

第十五条 建立慢特病退出机制,根据疾病治疗情况,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满需继续门诊治疗的,应在门诊慢特病待遇享受期(附件1)满前1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出复审申请,并提供近1年来连续治疗的病历和相关检查报告等材料。经专家审核,无需继续门诊治疗的,停止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参保人员一个年度内未进行慢特病门诊治疗、待遇享受期满未申请复审的,停止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

医保经办机构应按《认定标准》规定,对门诊慢特病待遇人员组织开展复审,保证参保人员待遇公平。复审通过的,继续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

第十六条 参保人员在慢特病门诊待遇享受期内,因参保类型或参保地发生变化,可申请办理慢特病待遇变更手续。变更后,按新参保类型享受剩余月份的慢特病门诊待遇。

第十七条 医保经办机构应将门诊慢特病纳入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完善医保信息系统,规范享受慢特病门诊待遇人员的认定病种名称、临床(疾病)诊断名称、治疗方式、申请次数、待遇享受期等信息,简化慢特病申报材料,加强慢特病门诊费用联网结算、智能审核、药品使用量监控、统计分析等工作。

第十八条 医药机构应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认真履行医保服务协议,遵循用药规范和诊疗标准,合理用药,因病施治,严禁超剂量、超诊疗范围开具处方等违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原《合肥市慢门诊管理暂行办法》(合医保发〔2020〕19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门诊慢特病支付限额及待遇期限

2. 相关联病种范围

3.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慢特病门诊待遇申请表

附件1

附件2

1.高血压、冠心病、心功能不全、脑卒中

2.白塞氏病、系统性硬化病、干燥综合征、多发性肌炎、皮肌炎、结节性多动脉炎、ANCA相关血管炎

附件3

合肥医保退费怎么退手机上可以退费吗

有的地区是支持在手机上申请退医保的,可以在微信上进行医保退费申请。首先打开手机微信APP,进入后在发现页里点击小程序,然后搜索当地的城乡居民医保缴费,点击打开,随后在页面下方点击登录,最后在自助缴费页面里点击退费申请即可。

如果当地不支持在线申请医保退保的话,那就需要本人亲自前往参保地社保局办理退保手续了。一般需要携带参保人的、户口本、缴费凭证(无原始缴费凭证的应附情况说明)、缴费人退款账户等材料,然后在税务部门填写《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并提交材料。社保/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税务部门传递的退费资料,对符合退费政策条件、申请退费资料齐全的,将退款退回至缴费人在《社会保险费退费申请表》中载明的银行账户。

合肥的医保卡在安徽区域都能用吗

安徽医保卡可以全省,但是只能指定的医疗机构可用。 2014年底,全省16个市共有72家省异地就医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做到持卡就医即时结算,个人不需再垫资。

异地就医是指参保人在其参保统筹地区以外发生的就医行为。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是指参保人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部门与医院直接结算,再也不用“跑腿”和“垫资”。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覆盖4类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异地转诊人员。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流程有3步

1. 先备案:在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备案,备案内容包括:异地就医的原因、就医地点及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准确上传这些信息至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刷卡时才能提取信息,实现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2. 选就医地:选择需要去看病的就医地,只要是就医地开通的异地就医定点医疗均可实现直接结算,具体定点医疗机构可登陆社会保险网上实时查询 操作系统(winds10)qq浏览器( 持卡就医;就医时带上全国统一标准的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参保地政策

医保卡里的钱怎么查?

1、定点医疗机构查询

携带本人社保卡或医保卡,前往医保定点医院或药店消费可以查询到医保卡的余额。

2、社保局查询

携带社保卡或医保卡前往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窗口或办事大厅内的自助机上查询。

3、支付宝查询

登录手机支付宝APP(在首页的应用中点击更多--便民生活--城市服务--政务--社保查询--医保账户查询即可查询到医保个人账户余额,如果之前没有在支付宝上进行社保验证的话需先进行验证才能进行查询。

4、电话查询

拨打社保官方服务热线12333,根据语音提示进行操作即可查询个人账户余额信息。或者也可以直接按0转接人工服务,提供号码等信息让客服人员帮你查询。

5、微信查询(在手机微信上也能查询到医保个人账户等信息,找到微信的城市服务,点击五险一金--社保--社保信息查询,就能查询到参保人的医保余额,以及其他社保信息。

法律依据:

《合肥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管理办法》第四条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可以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合肥医疗保障网申请,也可以直接前往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办理备案手续。提供(或社保卡)的同时,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提供备案地户籍证明;异地长期居住人员提供居住证(暂住证)或居(村)委会证明;常驻异地工作人员提供有效居住或工作证明(单位派驻证明、外出务工证明、营业执照、居住证、房产证、房屋租赁合同等材料之一)。外出务工人员和外来就业创业人员可以提供承诺书承诺后补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