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什么同样重量的金条,银行要比金店便宜1/3?

2.女子预定17万结婚钻戒,第二天被告知要涨价8万,该怎么办?

为什么同样重量的金条,银行要比金店便宜1/3?

金店的电脑系统都是通的吗-金店收银系统哪个好

为什么同样重量的金条,银行要比金店便宜1/3?黄金自古以来都是硬通货,随着纸币的出现黄金渐渐的淡出了货币市场。但他仍然具有保值功能不会随着通货膨胀而进行贬值。是很好的投资理财财富保值必备佳品,所以有很多人都会购买金条进行财富保值,然而细心的我们会发现。同样重量的金条银行会比金店便宜这是为什么呢?接下来我来发表下我个人的观点不足之处请多谅解。

银行的金条并非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促进货币的流通的一种手段;加之,银行的金条是具有收藏价值的,不具有明显的商业价值,不用做商业用途,也没有明显的加工,即使纯度高,也不会比金店的黄金贵。金店的金条主要是面向大众,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性行为,金店的黄金精致、精巧,经过严密的加工和敲磨,有各种各样的图案和象征性意义,为大众所趋之若鹜的商品所在,主要是以商品的形式流通于市场,为大众所爱。同样是一条10克的金条,在银行和金店里有时会差距上千元,是金价的变化速度,银行的黄金价格是随时都在浮动的,根据世界上最新数据来变化,而且严格受到国家的监管,价格差距不会过大。

因为金条其实就是一种投资品种,在银行买价格略贵,主要是一般金店里买金条,大部分都是按照金条金价,加个十元、八元就出手。大概率是100克以上的金条,金店会加8元/克;100克以下的,金店会加10元/克。因为在街头的普通金店,金条不是它的主营业务,很多金店因为利润不高、流动性不好,不愿意销售金条。但在一些老牌金店,其主营业务也包括金条销售,比如包括中金金店、老凤祥、周大福、周生生等。

我一直在买卖黄金,白银,银行的金砖是根据国际金价定的价格,现在的金价是270/g,白银价格是3.3元/g,这其实就是黄金加工厂的底价,剩下的有加工费,批发,零售的费用,我想起了个事情,记得前几年在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看到卖银腰带,卖33元/g,当时的银价是5元/g,一根腰带重大概是700g,看出来其中的利润了吧,为什么云南的导游比较喜欢带着大家去银店了吧,所以结论是如果买着玩,无所谓,千万不要说是为了保值而买的首饰,那是自欺欺人的。

女子预定17万结婚钻戒,第二天被告知要涨价8万,该怎么办?

毕业后的第一份工作,老板的一句教导让十九妹记忆犹新。“宁可生意谈不成,也不要向客户许下自己无法兑现的承诺。”生意场上最讲究“诚信”二字,要言必行,行必果才能创造口碑。然而有些时候,做出的承诺可能是因失误导致的,这样的情况下还需要兑现承诺吗?

坐标河南省郑州市,李女士在熙地港某首饰店预定了一枚结婚用的钻戒。此前跟销售员沟通过多次,最后商定的价格是17万元成交,于是李女士便交了5万元的定金。可令她没想到的是,交完定金的第二天,店长就打来电话,说这枚戒指的售价是二十五六万的。这让李女士很难接受,她说现在钻戒价格上涨的速度也太离谱了,仅一晚上就能涨八九万,简直比火箭还快。

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呢?显然就算涨价也不可能一下涨那么多。根据店长的解释,是因为销售员在与李女士沟通的过程中,把产品型号搞错了。这种款式的钻戒分高低两种成色,销售员在跟订货商沟通的时候,一直询问的是低成色的价格,而跟客户李女士沟通的过程中,发的却是高成色的产品。为了证明自己所言不虚,店长还出示了店员跟订货商的聊天记录。

然而李女士对这样的解释并不接受,她说自己并非来店里一次就决定购买的,沟通的时间长达十多天。期间针对钻戒的成色和价格,跟销售员进行过多次反复确认,也有聊天记录为证。李女士觉得,他们就是干这个的,一两次可能会看错,但不可能那么多次沟通确认都没意识到产品弄错了吧?更离奇的是,为什么十多天里都没发现戒指搞错了,自己交完定金的第二天就马上发现了呢?

店家表示这里面存在误会,这枚戒指肯定不能以17万的价格出售,那样亏得太多了。而李女士却坚持认为,既然自己交了5万的定金预定了,就表明17万购买这枚戒指是双方达成了一致的约定,否则交定金还有什么意义?换言之,如果交定金之后,自己又提出让商家优惠几万块钱,他们会同意吗?

双方各执一词,沟通过程中几乎要吵将起来,在调解员的劝说和阻拦下,各自的情绪才算稳定下来。商家提出,可以把定金退还给李女士,同时为表歉意,还可以送一些小礼物。李女士也表示出了这样的事,戒指也不打算买了。然而对于定金怎么退,双方仍在协商当中,店长说三天内会给出解决方案。

那么法律当中对于定金纠纷有没有评判标准呢?根据《担保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交付定金时,双方其实就已经达成了合同协议,金店应当履行合同,按17万元的价格达成交易。否则,李女士可以依法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其实此前也有过类似案例可作参考。广东的当事人黄某,在一次电商节的促销活动中,以3元每台的价格抢购到10台笔记本电脑。但商家却以系统故障为由,拒绝给黄某发货,并通知其申请退款。黄某感觉不公平,遂将店铺告上法庭。法官最后给出的判决结果是:涉案商品当时正参加电商节促销活动,标价远低于正常价格属正常,因此判定订单有效,该公司须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货义务,必须发货。

有网友觉得,不排除这可能就是商家的一个套路,先用低价吸引,交付定金后再坐地起价,能坑一个是一个,坑不动的还有后续对策。还有人觉得,万一真的是销售员搞错了呢?而且就算是按17万成交,或者双倍返还定金,一般情况下损失店里也不会承担,而是让可怜的销售员来扛。因此有人建议李女士退回定金就算了,没必要不依不饶。

您觉得这是在坐地起价,还是原本就是一场误会?如果您是消费者,会不会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呢?